为加快发展文创产业,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文创企业的融资支持,拓宽我市
文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文创企业的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合理
分散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杭州市文化创意协会与中国光大银
行杭州分行于2012年合作组建杭州市文创产业“融易贷”基金。为使用中国光大银行“文创
融易贷”授信产品的杭州市文创产业中小企业承担信贷风险补偿。第一批获批资金的20家文
创企业已于2013年底放款。现就组织第二批文创企业申请“融易贷”基做以下说明,如有融
资贷款意向和需申请加入光大银行“文创融易贷”授信产品的企业请填写附件中的企业信息
表发送至协会邮箱haccia@163.com,不明之处请联系协会秘书处,电话:0571—88150233。
一、基金概述
1、杭州市文创产业“融易贷”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信贷风险担保基金,为使用中国光
大银行“文创融易贷”授信产品的杭州市文创产业中小企业承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原始本
金500万元,在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中列支。
2、市文创办和市财政局是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基金计划审批和使用监督。
3、首期基金合作对象为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首期基金原则上运作三年(含)以上。
4、市文创办和市财政局委托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相关
账户。
5、市文创协会负责企业推荐,将有合作意向的杭州市文创产业中小企业筛选推荐给中国光
大银行杭州分行。最终授信客户及金额由合作银行按照本行信贷管理制度审核批复。
二、基金的运作
1、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开设两个账户,其中一个用于存储
基金原始本金500万元,按一年期定期计算利息(第二年存款利息滚动计入基金本金;若在
一年内发生原始本金代偿,则按实际情况计息)。
2、对纳入基金代偿范围的授信企业,授信企业自愿在贷款发放前将授信敞口金额的10%保证
金缴入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另一个账户,纳入基金管
理。
3、基金代偿范围原则上限于为使用中国光大银行“文创融易贷”授信产品的杭州市文创产
业中小企业承担信贷风险补偿。
4、中国光大银行按照杭州市财政出资金额1:10放大作为最低可授信额度,选择企业投放贷
款。即合作银行在基金存续期内,为文创企业发放的贷款最大余额将不低于5000万元(含)
。
5、基金账户按年度清算一次,视具体代偿情况给予本金补充至500万元。并根据业务进
展情况,财政可进行追加出资,合作银行按照1:10比例放大作为最低可授信额度,选择企业
投放贷款。
三、基金代偿准入条件
纳入基金代偿范围的授信企业,自愿组成互助小组,向合作银行申请“文创融易贷”授信产
品。合作银行根据互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风险缓释手段综合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单户
授信敞口不超过500万元(含)。
同时,纳入基金代偿的文创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管理基本规范,年检合格;依法进行税
务登记,照章纳税等;
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能产
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原则上连续正常经营两年(含)以上,成长性较好,现金流及利润稳定增长的,以信息
服务、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艺术品、教育培训、文化休闲旅游、文化会展等为
主营业务的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过往有成功案例;
4、符合合作银行授信管理的基本要求;
5、企业管理团队(或实际控制人)品行良好,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负面情况
;
6、在他行有联保业务的企业不得纳入。
四、基金资金来源
基金资金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基金本金
(1)原始本金500万元
(2)基金所实现的合法收益;
2、风险保证金
采用合作银行共同参与的形式,对纳入基金代偿范围的授信企业,授信企业使用授信敞口金
额的10%保证金在贷款发放前缴入基金账户,作为风险保证金,纳入基金管理。
五、风险控制和损失
1、所有发放的贷款按照合作银行的信贷流程操作,并纳入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按照银行专
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贷后管理流程操作。
2、基金所履行代偿责任的企业一旦发生贷款损失,由合作银行向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递交《代偿告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风险保证金的扣除代偿。
3、不良贷款(坏账)风险分担:
(1)需要基金进行代偿时,代偿顺序为:
①首先使用发生逾期的互助小组成员企业自愿缴存的全部风险保证金进行代偿;
②代偿后不足的部分,使用互助小组内其他全部成员企业自愿缴存的风险保证金进行代偿;
③当互助小组内企业自愿缴存的风险保证金全部用完后,再使用基金原始本金(含原始本金
产生的利息)进行代偿,代偿比例为该企业逾期贷款剩余本息金额的50%。
(2)合作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偿,如果是由基金内互助企业自愿缴纳的风险保证
金进行代偿的,将可用追偿所得投入基金,用于补充担保基金的资金;如果是担保基金原始
本金(含原始本金产生的利息)与合作银行共同代偿的,将可用追偿所得按代偿比例归还,
其中担保基金原始本金(含原始本金产生的利息)代偿所获得的归还部分继续投入担保基金
,用于补充担保基金的资金。
(3)担保基金代偿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由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六、退出机制
担保基金原始本金剩余资金不足25%时,担保基金所对应贷款风险补偿责任的互助小组需要
进行解散或者重组工作,若解散,则互助企业需全部清偿授信额度项下贷款本息等相关债务
,基金解除对应的贷款风险补偿责任;若重组,则需要担保基金补足原始本金,同时互助企
业需补足风险保证金,基金继续履行所对应的贷款风险补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于通过杭州市文创产业担保基金或其他形式获得授信的文创产业中小企业,经申报认
定立项后,由市文创专项费用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2、合作银行需指定专人负责和市文创办就业务开展保持联系。合作银行需按季度向市文创
办报送贷款企业发放清单及相关资料备案。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合作银行对于贷款存续期间的提前还贷、企业风险预警、担保基金
账户变化等信息应及时告知市文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