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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市2017年创业品牌活动选题的通知

来源:宣传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11 14:25:24 发表人: 阅读次数:1651

各区、县(市)、经开区、临江高新区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

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36号)、《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6〕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社会机构主办的创业品牌活动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拟举办的创业品牌活动;本次创业品牌活动选题范围是指由社会机构主办的品牌活动。政府主办类创业品牌活动不在本通知征集范围内。

二、品牌活动征集对象

1.市级及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市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具有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能力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组织创新创业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3.品牌活动可以一家单位申报,也可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创新创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三、品牌活动相关要求

1.品牌活动类型:

根据《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6〕15)号,活动内容包括创业论坛、创业教育、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创业环境宣传等。

2. 活动申报要求:

创业品牌活动需面向国内外创业者和投资机构,能扩大杭州在国内外创投界的影响力,针对本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内部创业者的分享活动不鼓励申报。我委将对所申报的活动进行分类,组织专家评审后将同类活动进行适当整合,以有序推进品牌活动的举办。

3. 品牌活动名称:申请单位根据上述其中活动类型起一个品牌活动名称,要求:具有易传播、创新性,亲和性、凝聚力,富有杭州元素。品牌活动名称被采用后将统一对外宣传,但各承办单位在统一品牌名称后可标注自己特色名称,如DEMO DAY(BIG BANG)。

四、申报和受理

1.申报方式:创业品牌活动采取书面与电子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 申报材料:2017年杭州市创业活动举办申请表(附件1)、活动主办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附件2)一式6份,经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请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服务机构的初审和推荐,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上报。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3.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4.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   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  潘学冬   电话:87060184

电子资料报送邮箱:xuedongpan@hznet.com.cn、fhq@hznet.com.cn。

附件:1.2017年杭州市创业品牌活动申请表

2.承诺书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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