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合〔2016〕264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发展,鼓励企业使用平台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平台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优惠科技服务,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和《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号),发布2017年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务指南(见附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平台服务项目的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申请并使用“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必须与平台承担单位签订技术合同,并且该合同已经过合同认定登记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截止申请时,合同已执行完毕。鼓励企业通过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使用创新券。 3.技术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我市产业支持方向,并符合本服务指南所规定的内容。 二、申报材料 1.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原件一份; 2.企业财务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3.杭州市科技创新券一份。 三、创新券获取和资助方式 杭州市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使用与兑现方法见《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号)。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地址: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西湖区黄姑山路40号)联系人:张楚信 任容 联系电话:88923547 87060951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8 日
|
附件下载:
|